2021 年,排放源统计调查范围内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2531.0 万吨,其中,工 业源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42.3 万吨,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1676.0 万吨,生 活源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811.8 万吨,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(含渗滤液)中化 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0.9 万吨;氨氮排放量为 86.8 万吨,其中,工业源废水中氨氮排放量 为 1.7 万吨,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 26.9 万吨,生活源污水中氨氮排放量为 58.0 万吨,集 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(含渗滤液)中氨氮排放量为 0.1 万吨。
2021 年,排放源统计调查范围内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274.8 万吨,其中,工业 源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209.7 万吨,生活源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64.9 万吨,集 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0.3 万吨;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988.4 万吨,其 中,工业源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368.9 万吨,生活源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35.9 万吨,移动源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582.1 万吨,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氮氧化 物排放量为 1.5 万吨;颗粒物排放量为 537.4 万吨,其中,工业源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325.3 万吨,生活源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205.2 万吨,移动源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6.8 万吨,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0.1 万吨;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590.2 万吨,其中,工业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207.9 万吨,生活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量为 182.0 万吨,移动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200.4 万吨。
今天,给大家手机了2011-2021年全国各省生态环境统计部分指标数据。
